纳税人可为每名 “符合条件的子女” 申请 2,000 美元税收优惠,但子女年龄必须未满 17 周岁。符合条件的子女必须持有效社会安全号码;无社会安全号码的子女可作为 “其他被抚养人” 申请部分优惠。
对于符合《美国国内税收法》第 152 条规则的受抚养人、若其已年满17周岁(或未满17周岁但无有效社会安全号码),可享受 500 美元的不可退还税收优惠。该政策适用于 2018 至 2025 纳税年度。
劳动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其他形式的雇员报酬及自雇收入,不包含养老金和年金收入。
若个人 “不符合条件的收入” 在 2024 年超过 11,600 美元(2025 年为 11,950 美元),则不得申请该优惠。不符合条件的收入包括应纳税和免税利息、股息、净租金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净资本利得收入,以及除自雇收入外的净被动收入。
对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符合条件的雇主可在首个优惠年度及随后两个纳税年度申请税收优惠。优惠额为合格启动成本的 50%(员工少于 50 人的企业为 100%),最高为 (a) 500 美元;或 (b) (i) 每名不属于有资格参与雇主计划的 “高薪员工 ”的员工人数 × 250 美元,或 (ii) 5,000 美元,以二者中较小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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