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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个人投资海外需注意税赋申报事项

台湾个人投资海外需注意税赋申报事项

台湾个人有投资海外金融商品或不动产,若全年海外所得达新台币(以下同)100万元以上,且基本所得额合计超过免税额(2024年度为750万元),就须申报最低税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产交易所得、利息等所得性质不同,不能混合计算。

台湾综合所得包括十大类:(1)营利所得、(2)执行业务所得、(3)薪资所得、(4)利息所得、(5)租赁所得及权利金所得、(6)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7)财产交易所得、(8)竞技竞赛及机会中奖之奖金或给与、(9)退职所得,以及(10)其他所得。而海外所得也是依此十大类来做出分类。

我们举例如下:乙君202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自行列报海外所得620万元(海外利息所得770万元-海外财产交易损失150万元),经台湾国税局依查得资料,核定海外所得770万元。乙君申报错误的原因,系于列报2023年度海外利息所得时,误将同年度海外财产交易损失,自不同类别的海外利息所得扣除;经台湾国税局将该笔海外利息所得770万元加计综合所得净额410余万元,扣除2023年度免税额670万元,核算基本税额为102万元{〔(770万+410万)-免税额670万〕*税率20%},与乙君缴纳一般所得税额54.5万元的差额,核定补征税款47.5万元(102万-54.5万)。

另外,误列报前一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损失也是很常见的错误。例如:

甲君2023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自行列报海外所得0元(财产交易所得900万元、财产交易损失1,990万元),经台湾国税局依查得资料核定短报海外财产交易所得900万元。甲君短报原因系因列报2023年度海外财产交易所得时,误将前一年度(2022年)的海外财产交易损失1,990万元,一并自2023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所得扣除所致;经台湾国税局将该笔海外财产交易所得900万元加计综合所得净额86万元,扣除2023年度免税额670万元,核算基本税额为63.2万元{〔(900万+86万)-免税额670万〕*税率20%},与甲君缴纳一般所得税额5.1万元的差额,核定补征税款58.1万元(63.2万-5.1万)。

海外所得一向不在报税凭证自动下载的项目中,无论是上网查询或亲自到台湾国税局柜台,都无法自动加载资料,台湾个人一定要主动申报,否则被查出漏报,不但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罚款。若发现过去有申报不正确情形,可在未经台湾国税局调查或被检举前,主动补报补缴,依据台湾《税捐稽征法》规定,则可免除处罚,只须补税与利息。

此外,也不是从海外汇回台湾的资金,都一定要缴税。比如:若是单纯个人资金运用,例如汇回存款本金,并不涉及所得性质,就无需申报课税;但若为获利,例如股票交易、金融投资收入等,就可能涉及所得,皆属应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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