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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為什麼會收到扶養親屬申報書(扶養親族等申告書)?
日本年金機構會向符合下列各項的人士發出扶養親屬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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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日本年金機構發出扶養親屬申報書的原因是?
日本年金機構以老齡或退休作為支付原因而支付的年金屬於雜項所得,應繳納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因此,負責支付年金的日本年金機構在支付年金時,具有源泉徵收(代扣代繳)所得稅的義務。領取年金人士可以享受符合條件的各項減免(如殘障者減免、配偶減免),為了享受減免。應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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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提交的扶養親屬申報書中忘記填入個人番號,需要重新提交嗎? 雖然在扶養親屬申報書中填入個人番號是法定要求,但是,即使申報人忘記填入個人番號,日本年金機構仍會根據申報書的內容計算源泉徵收的稅額,並依法源泉徵收,不會不受理提交的扶養親屬申報書。有時,日本年金機構可能就未填入個人番號的事宜聯繫申報人。 |
| 四、 |
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時,需要同時提交個人番號的證明資料嗎? 不需要,申報人只需要在扶養親屬申報書上填入扶養親屬的個人番號即可。 |
| 五、 |
如果變更了個人番號,應如何填寫扶養親屬申報書? 在上回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後,如相關配偶、扶養親屬的個人番號發生變更,則應在申報書背面的摘要欄里填入變更個人番號的親屬的姓名及變更後的個人番號。如果使用電子申報,則勾選「上回申請後個人番號有變更(前回申請からマイナンバーに変更がある場合)」,並輸入變更後的個人番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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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如果領取年金人士死亡,遺屬應如何處理扶養家屬申報書? 領取年金人士死亡後,遺屬無須代該人士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如尚未辦理領取年金人士的死亡備案手續,應及時前往年金事務所或街角的年金諮詢中心辦理(不包括提交至市町村等地方政府的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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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收到扶養親屬申報書後,如果沒有扶養親屬,仍須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嗎? 在稅制改正後,無論是否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領取年金人士適用的所得稅率不變,因此,領取年金人士如果沒有扶養親屬,且自身亦不是殘障人士、離異喪偶人士、單親父母時,無須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如果領取年金人士是殘障人士、離異喪偶人士、單親父母,則可以通過提交扶養親屬申報書,獲得相應的所得稅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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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扶養親屬申報書被弄髒或遺失後,可以申請重新發行嗎? 如扶養親屬申報書被弄髒或遺失,可以在日本年金機構的官方網站下載打印,也可以前往就近的年金事務所或街角的年金諮詢中心領取備用的扶養親屬申報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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