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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正在領取老齡厚生年金的人士就業了,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正在領取老齡年金的人士就業並參加厚生年金保險後,將根據其就業後的薪資、獎金決定的總報酬月額的相當金額與單月年金額的合計金額,暫停支付全部或部分該人士的厚生年金保險的老齡年金。2007年4月1日起,滿70歲人士在厚生年金保險的適用事業所工作後,將根據其就業後的薪資、獎金決定的總報酬月額的相當金額與單月年金額的合計金額,暫停支付全部或部分該人士的厚生年金保險的老齡年金,且該人士不用負擔厚生年金保險金。 正在領取老齡年金的人士就業後,僱主應為其辦理厚生年金保險的參保手續。未及時辦理導致在就業次月起超額領取年金的,該人士應退還超額領取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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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邊領取老齡厚生年金一邊就業時,工資上調或下調後,可領取的年金額會發生變更嗎? 厚生年金保險的老齡年金將根據相當於薪資、獎金決定的總報酬月額的金額與單月年金額的合計金額,自動暫停全部或部分支付,因此,工資調整使標準報酬月額發生變動時,可領取的年金額亦隨之變更。僱主應在調整工資、支付獎金後及時向年金事務所提交備案,之後員工本人將收到日本年金機構寄出的年金額變更通知。 |
| 三、 |
一邊領取老齡厚生年金一邊就業時,如果開始領取高齡僱用持續補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不滿65歲、一邊領取老齡厚生年金一邊就業的人士,現時薪資相較60歲時的薪資較少時,可以申請領取高齡僱用持續補助,但是,年金額將根據領取的高齡僱用持續補助的金額進行調整。因此,上述情況的人士應向年金事務所提交《老齡年金/退職共濟年金領取權利人 支付停止事由符合備案(老齢厚生・退職共済年金受給権者 支給停止事由該當屆)》。 |
| 四、 |
高齡僱用持續補助與不滿65歲時的在職老齡厚生年金之間的調整制度是什麼? 可以領取年金的人士在60歲後仍然工作,便會維持厚生年金保險參保人的身份,該人士的年金將可能根據年金基本月額及相當於總報酬月額的金額(過高)而被暫停支付。另外,領取僱用保險的高齡僱用持續補助的人士,不僅在職老齡年金,其他年金也可以被停止支付,詳情請參考日本年金機構的資料【年金與僱用保險的高齡僱用持續補助之間的調整(日文)】。 |
| 五、 |
因工資高而被停止支付老齡厚生年金後,工資下降時可以重新領取老齡厚生年金嗎? 年金會因領取人的相當於薪資、獎金決定的總報酬月額的金額、及每月年金額的合計收入較高,而停止支付部分、或完全停止支付。領取人的薪資下降而導致標準報酬月額變更時,領取人的僱主應向年金事務所提交備案,年金事務所收到備案後,如變更後的標註報酬月額較低,則會發出通知,並重新開始支付年金。 |
| 六、 |
在領取特別支付的老齡厚生年金的同時一邊就業,在滿65歲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邊領取年金一邊就業的人士在滿65歲後,可以加上滿65歲前的參保期間,重新計算年金額,以增加可領取的年金。該人士應在滿65歲當日所屬月份的月初,在日本年金事務所發出的年金請求書上填入必要信息,然後交回日本年金機構,之後,日本年金機構將重新計算的老齡基礎年金及老齡厚生年金,並會通知計算結果。如希望延後領取老齡基礎年金及老齡厚生年金,則無須提交《年金請求書(國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險老齡補助)》,如希望延後領取老齡基礎年金或老齡厚生年金,則可以在年金請求書中的特定位置填入相關意願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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