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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業金卡租稅優惠

台灣就業金卡租稅優惠

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留台,建構更友善之工作及居留環境,台灣自2018年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推出結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以及重入國許可之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積極爭取在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金融、法律、建築設計、國防及數字領域之特殊專長,或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

就業金卡有以下的優點:
  1. 開放式個人工作許可,無須受限於一定僱主聘僱及申請,可自由尋職、轉職、兼職。
  2. 持卡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申請依親在台居留;放寬直系親屬探親簽證停留期間。
  3. 符合薪資與居留時間規定的持卡者可享有所得稅優惠;放寬健保限制。

亦賦予就業金卡持有人所得稅之租稅優惠。就業金卡之持卡人首次符合在台灣居留滿183日,且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之課稅年度起算5年內,其各該在台灣居留滿183日之課稅年度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部分之半數免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且不適用最低稅負制之相關規定。

但實務上很常見的情況是,大部份外籍人士都是先以「一般專業人員工作許可」來台工作後,再依攬才專法另取得就業金卡,此究竟有無適用租稅優惠之餘地,常常有爭議。目前實務上常有因未能符合「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台灣居留」,或於領取就業金卡之日前五年內已為台灣居住者等,而無法適用租稅優惠的情況發生。在此,需提醒就業金卡持卡人注意此規定對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立場之影響,避免在申報並主張適用租稅優惠時,致生遭稅局否準的可能。

如申請人主張其核發就業金卡之日前五年內曾在台灣核准居留,但核准原因非屬從事專業工作(例如:依親、就學等),不受首次核准的限制,惟仍須就在台灣未設有戶籍且非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台灣境內居住之個人提供相關證明。

案例1: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John,其於2024年度適用租稅優惠年度在台灣從事專業工作取得薪資收入台幣(以下同) 820萬元及海外所得台幣200萬元,如何計算享有減免稅的所得金額?

回答:
  1. 海外所得200萬元: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
  2. 薪資課稅所得790萬元:薪資收入820萬元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必要費用(假設採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30萬元)
  3. 免課稅的薪資所得金額(790-300)*50%=245萬元

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的薪資所得為:790萬-245萬=545萬元。

案例2:
John於2024年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並符合條件,2024年度至2028年度均居留滿183天且從事專業工作取得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其租稅優惠適用期間為何?

回答:
以2024年度為起算時點,2024年度至2028年度可適用減免所得稅優惠。


案例3:
John於2024年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並符合條件,且2025年度至2029年度均符合居留滿183天且從事專業工作取得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其適用租稅優惠起算時點及適用期間為何?

回答:
2024年度因薪資所得未超過300萬元或未居留滿183天,2025年度才首次同時符合適用租稅優惠之各項條件,故以2025年度為適用租稅優惠起算時點,起算5年,至2029年度止可適用減免所得稅優惠。租稅優惠期滿符合


案例4:
(案例說明-2024年首次來台從事專業工作,但未每年均符合租稅優惠規定)

John於2024年取得台灣勞動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並符合條件,且2025年度、2027年度及2029年度均符合居留滿183天且從事專業工作取得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2024年度、2026年度及2028年度薪資所得未超過300萬元或未居留滿183天),其適用租稅優惠起算時點及適用期間為何?

回答:
2024年度因薪資所得未超過300萬元或未居留滿183天,2025年度才首次符合適用租稅優惠之各項條件,故以2025年度為適用租稅優惠起算時點,租稅優惠措施期限為5年,至2029年度為止,其中,2026年度及2028年度因薪資所得未超過300萬元或未居留滿183天,故適用減免所得稅優惠的年度為2025年度、2027年度及2029年度。


案例5:
(案例說明-2024年首次來台從事專業工作,但於以前年度曾來台居留)
John於2018年因就學來台灣居留,2019年回母國後,於2024年取得勞動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並符合條件,2024年度至2028年度均居留滿183天且從事專業工作取得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其租稅優惠適用期間為何?

回答:
2018年來台灣之居留原因非屬從事專業工作,且2024年來台灣之前5年內未曾在台灣設籍或居留滿183日,2024年度首次來台符合適用租稅優惠規定(居留滿183日且從事專業工作取得租稅優惠期滿符合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即以2024年度為適用租稅優惠起算時點,2024年度至2028年度可適用減免所得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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