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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分类
美国商标局
允许使用相对「广义、笼统」的词汇。
要求申請人必须具体说明其用途与形式。
ü "Computer software"
(电脑软件)
ü "Electronic publications"
(电子出版品)
判定「范围过于宽泛、不清晰(Too Vague)」
ü "Computer game software"
(电脑游戏软件)
ü "Downloadable software for processing business transactions"
(用于处理商业交易的可下载软件)
ü "Downloadable electronic newsletters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领域的可下载电子通讯)
美国商标的线上申请系统主要分为TEAS Plus和TEAS Standard两种:
- TEAS Plus:必须从 USPTO 内建的ID Manual标准项目中勾选。如果找不到您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系统不允许随意修改。
- TEAS Standard:如果您需要的项目不在标准库内,您可以选择支付较高的规费,透过此系统自行撰写项目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自行撰写的项目描述依然必须通过审查。如果描述不够清晰,审查员可能会发出驳回通知书,甚至要求提供产品照片来厘清实际用途。 因此,最适宜的做法是与律师或专业代理人配合,在ID Manual中挑选既符合业务需求、又是官方认可的标准项目。这不仅能让您省下较昂贵的TEAS Plus与Standard规费差额,更能大幅降低收到驳回通知书的机率。
有些申请人可能会想:既然美国要求具体,那么把商品描述写得巨细靡遗、极度限缩,这样总不会被挑剔了吧?
这其实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如果把商品描述限缩得太窄,虽然审查时较容易过关,与在先商标冲突的机率也会降低,但未来的法律保护范围也会跟着变小,日后在品牌维权或打击侵权时就会产生漏洞。
除非在前端检索步骤已经发现有类似商标,需要精准避开对方已经注册的项目以外,一般建议在官方接受的范围内,尽量覆盖最完整、最广泛的商业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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