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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平销返利简介

中国税务
平销返利简介

平销返利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甚至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再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的一种销售方式。

平销返利涉及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实务中,对于许多商业企业如商超和汽车4S店等,平销返利已成为其重要的收入来源。

一、  平销返利常见形式  

  1. 现金返利

    生产企业通过返点即返还资金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例如生产企业直接向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或向商业企业进行投资。

  2. 实物返利

    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产品来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商业企业再通过销售实物产品赚取利润。

二、  平销返利税务处理

  1. 增值税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相关税目计算缴税增值税。

  2. 开票规定

    平销返利开票两种处理方式:

    (1)
    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货方可以选择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销项税额,同时商业企业可以冲减进项税额。此处理方式类似于销售折让。

    (2)
    商业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如果由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来收取返利,则商业企业可以冲减进项税额,但供货方不得冲减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企业无论收到普通发票还是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处理。

三、  税前扣除条件

企业对商场的返利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税前扣除:

  1. 有明确的合同或协议注明返利的金额或比例,如规定返利的计算方式、发放条件、时间等细节条件;
  2. 返利应是基于实际的销售业绩而给予的奖励。企业应从商场取得能够证明返利金额的发票,且发票上应注明是销售手续费或销售返还;
  3. 企业在实际支付返利的当期税前扣除,而非作为预提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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