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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系統-關稅

1.        納稅人
關稅納稅義務人為進口貨物收貨人、出口貨物發貨人和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2.       征稅對象
準許進出境的貨物(貿易性)和物品(個人)。

3.        稅率   
(1)  進口關稅稅率設置:
我國進口稅則設有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共五種稅率。
(2)進口關稅稅率種類:
① 從價稅:最常用的關稅計稅標準;
② 從量稅:以進口商品的數量、重量、體積、容量等計量單位為計稅依據;
③ 復合稅:是對某種進口商品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計征的一種計征關稅的方法;
④ 選擇稅:對一種進口商品同時定有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率, 征稅時根據物價水平,
選擇較高的一種適用;
⑤ 滑準稅:隨進口商品價格的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設置關稅稅率,實為從價稅。
(3)  出口關稅稅率:
采用0%-25%的比例稅率。中國征收出口關稅的商品只有100余種,稅率比較低。

4.       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是海關以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經調整確定的計征關稅的價格。
(1)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貨價+采購費用(包括貨物運抵中國關境內輸入地起卸前的運輸、保險和其他勞務等費用)。
貨物價格調整規定如下:

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不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

   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與該貨物的生產和向我國境內銷售有關的,在境外開發、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

   與該貨物有關,應當由買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

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後轉售、處置或使用所得中獲得的收益。

= 1 \* GB3 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後的基建、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的費用;

= 2 \* GB3 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之後的運輸費用;

= 3 \* GB3   進口關稅及其他國內稅;

= 4 \* GB3 為在境內復制進口貨物而支付的費用;

= 5 \* GB3 境內外技術培訓及境外考察費用;

= 6 \* GB3   符合條件的利息。


(2)   出口貨物完稅價格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並包括貨物運至我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
        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不包括:
① 出口關稅稅額;
② 售價中包含離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間的運費、保險費;
③ 單獨列明支付給境外的傭金。
      
5.        主要稅收優惠
(1) 下列情況享受關稅法定減免:
① 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② 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③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④ 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⑤ 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
⑥ 在海關放行前損壞的貨物,依受損程度減稅;
⑦ 我國締結和參加國際條約規定的減免。

(2) 下列情況享受關稅特定減免:
① 科教用品;
② 殘疾人專用品;
③ 慈善捐贈物資;
④ 加工貿易產品;
⑤ 邊境貿易進口物資;
⑥ 保稅區進出口貨物;
⑦ 出口加工區進出口貨物;
⑧ 進口設備。

(3) 暫時進境或者出境的下列貨物,自進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進境的,暫不繳納關稅:
① 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貨物;
② 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
③ 進行新聞報道或者攝制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④ 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⑤ 在上述第1項至第4項所列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種車輛;
⑥ 貨樣;
⑦ 安裝、調試、檢測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工具;
⑧ 盛裝貨物的容器;
⑨ 其他用於非商業目的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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