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契税简介
| 一、税基 | |
| 不动产之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者,均应申报缴纳契税。但在开征土地增值税区域之土地,免征契税。 | |
| 二、纳税义务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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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之纳税义务人,因其种类,分别列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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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课税方式 | |
| 契税契价以当地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评定之标准价格为准。 | |
| 四、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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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税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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