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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税务比较

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税务比较

项次
台湾
大陆
1 营利事业所得税
  • 基本所得税率为20%
  •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简称「最低税负」)实施后,企业的税率为12%
  • 具独立法人人格之营利事业,其当年度盈余未于次年度分配者,需加征5%营利事业所得税
  • 亏损扣抵年限10年
企业所得税
  • 基本税率为25%
  •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负率:
    10%、5%
  • 无针对未分配盈余征税之规定
  • 亏损扣抵年限5年
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
课税范围:
  • 于台湾地区:
    - 销售货物
    - 销售劳务,包括销售「电子劳务」
    - 进口货物

税率:
  • 加值型营业人:
    - 税率为5%
    - 外销税率为0%,因此可退税
  • 非加值型营业人:
    - 金融保险业/特种饮食业/小规模营业人;
  • 税率为0.1% ~ 25%
    - 非专属本业业务税率为5%
增值税
课税范围:
  • 于大陆地区:
    -销售货物
    -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七类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进口货物

税率:
  • 基本税率为13%、6%和3%
  • 一般纳税人低税率为9%
  • 零税率
3 货物税
  • 为对特定货物于境内生产(包含委托加工)出厂、或进口环节征收之税项
  • 计征方式,分别采从量与从价计税
  • 税率及税额则依货品种类分别订定
消費税
同左
4 股利扣缴税
  • 盈余汇出之标准扣缴税率为21%
  • 有税收协定可降低最低至10% ~ 15%
  • 分公司盈余汇出不需扣缴
股利预提税
  • 基本税率为10%
  • 有税收协定可降低最低至5%
5 关税
课税范围:
  • 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税捐
  • 出口非属课税范围不征
关税
课税范围:
  • 除法令规范免征进出口关税者外,进出口货物征收进出口关税
6 印花税
课税范围:
  • 于台湾地区开立之银钱收据或签订之契约

税率:
  • 契据金额之0.1%~0.4%
  • 买卖动产契据按每件新台币12元计收
印花税
课税范围:
  • 于大陆地区书立、使用、领受各类经济合同、营业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

税率:
  • 依经济合同类型,按合同金额之0.05‰~1‰计征税额
  • 权利、许可证书按每件人民币5元计收
  • 营业账簿:
    - 记载资金之账簿:按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总和计征0.05‰税款
    - 其余账簿:每件人民币5元
7 土地增值税
课税范围:
  • 土地所有权移转时
  • 但因继承而移转之土地、政府出售或捐赠之公有土地及受赠私有土地、被征收土地、农业用地、配偶间互赠等,免征土地增值税

税率:
  • 卖方依转让土地增值总额之20%、30%、40%计征税额
土地增值税
课税范围: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税率:
  • 卖方依转让房地产增值总额之30%~60%计征税额
8 契税
课税范围:
  • 台湾地区不动产之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
  • 但因征收土地增值税区域之土地,免征契税;故实务上,契税多征收于买卖房屋交易时,由买受人为纳税义务人,税率为6%

税率:
  • 税率2%~6%
契税
课税范围:
  • 于中国大陆境内移转土地、房屋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土地使用权转让
  • 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

税率:
  • 税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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