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摩亞獲移出歐盟稅務黑名單及最新稅務與公司法規變更
薩摩亞已於 2026 年 2 月 17 日 正式從歐盟「非合作稅務管轄區名單」(俗稱「歐盟稅務黑名單」)中除名。此舉是因為薩摩亞實施了符合國際標準的稅務與監管改革,以打擊逃稅並提升稅務透明度。
以下是針對通過薩摩亞架構運營的企業的主要稅務與公司制度更新:
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合規要求
薩摩亞持續落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共同申報準則」(CRS),並據此執行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AEOI)機制。所有薩摩亞實體均須遵守相關盡職調查與申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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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薩摩亞實體必須每年完成 AEOI 申報合規程序,自行申報分類為申報金融機構(RFI)或非金融實體(N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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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E實體須進一步確認其屬於主動非金融實體(主動 NFE)還是被動非金融實體(被動 NFE)。
根據 CRS 準則,被動 NFE及其最終控制人的財務資料,將會自動交換予其他參與 AEOI 的稅務管轄區。
稅務與公司體系改革
於 2026 年 1 月,薩摩亞頒佈了《2026年雜項(廢除國際公司所得稅豁免)修正法案》,並預計於 2028 年 1 月 1 日 正式實施全新稅制及公司制度。此改革將徹底廢除過去國際商業公司(IBC)所享有的全面所得稅豁免政策。取以代之,薩摩亞將全面轉向符合國際標準的屬地徵稅制。來源於海外的所得將繼續享有 0% 稅率優惠,而源自當地的所得則須依法納稅。從事相關活動的公司必須在薩摩亞建立適當的經濟實質,源自當地的收入須符合相關實質要求,方能適用屬地徵稅架構。
企業當前應採取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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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審視現有的薩摩亞公司架構,確認各實體當前應歸類為 RFI、主動 NFE 還是被動 N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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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報可能引發個人安全或敏感商業利益等實質私隱與安全顧慮,請儘快聯絡您的客戶經理及稅務顧問,探討包括集團重組在內的應對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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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公司保持最新且完整的記錄,包括財務紀錄,以確保能順暢應對未來的監管合規要求。
如閣下需要我們協助評估薩摩亞公司架構或處理 CRS 實體分類,歡迎隨時聯絡您的客戶經理或我們的專業顧問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