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以下人員可以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無需辦理長期護理險參保手續,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同步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 已參加廣州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員;
- 年滿18周歲的已參加廣州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 職工參保人員
長期護理保險由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部分從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按月劃轉,單位無需增加繳費;個人繳費部分從其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中按月代扣。
個人繳費以當年度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為長期護理保險繳費基數(退休人員按照上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月繳費費率為(未滿35周歲參保人員個人不繳費):
(1)滿35周歲至未滿45周歲參保人員為0.02%;
(2)滿45周歲至退休前參保人員、退休延綿繳人員為0.08%;
(3)享受退休待遇參保人員為0.12%。
- 居民參保人員
由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分別從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中劃轉,個人和財政均無需增加繳費。
- 長期失能人員享受待遇條件:經失能評估為長護1-3級。
- 延續護理人員享受待遇條件:年滿60周歲在廣州市定點醫院因規定的病種住院治療後病情穩定,有醫療護理需求,經延續護理評估符合條件。
- 設備使用人員享受待遇條件:未入住護理服務機構,經設備使用評估後需要使用規定設備。
- 參保人社保卡;
- 參保人有效疾病診斷證明及完整的病歷材料;
- 其他相關材料(戶口簿、身份證、代辦人身份證) ;
- 痴呆患者提供中重度痴呆分級證明(非必須提供)。
廣州市長期護理保險生活照料待遇、醫療護理待遇和設備使用待遇分類設定待遇水平,與險種身份、失能等級、服務類型掛鈎。具體標準如下∶
- 機構護理
參保人員入住護理服務機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由機構制定護理計劃並提供生活照料服務、醫療護理服務。
- 居家護理
參保人員居家建床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由機構制定護理計劃並提供生活照料服務、醫療護理服務。居家護理生活照料服務根據不同失能等級分A類、B類、C類三種。
- 提出申請
參保人在長護定點機構辦理登記入住或辦理居家床手續後,提交相關材料向長護定點機構提出申請。
- 機構初評
由長護定點機構組建評估小組進行初步評估,再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經初評不符合條件的,長護定點機構應告知申請人或其親屬、代理人。
- 現場評估
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評估專家進行現場評估,提出鑑定評估意見。
- 結果公示
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評估,將評估結果在市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網站及申請人所在的長護定點機構內公示,公示期為7日。在公示期內,申請人或長護定點機構等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覆核申請。
- 結果告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自長護定點機構網上申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長護評估結果通知長護定點機構及申請人。
- 複查評估
申請人自收到長護評估結果之日起15日內有異議的,可通過原申請渠道申請複查評估。
- 待遇生效
長護評估結果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自評估結果出具次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參保人應在有效期滿前60日內按照原申請途徑重新提出長護評估申請,經長護評估符合長護險申請規定的,有效期重新計算。
長期護理保險失能評估費納入支付範圍標準為每人每次200元。
- 經評估為長護2-3級:全部由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個人無需支付;
- 經評估為長護1級: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和個人各支付50%;
- 經評估為其他情形:個人支付100%。
申請複評時若結論與初評結論一致,複評費用由個人全部支付;結論不一致的,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及個人不予支付初評費用,按規定支付複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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