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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上海社保公积金基数新规

2026上海社保公积金基数新规

2026年8月18日,上海正式公布2025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26-2027全新五险一金缴存年度(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基数新标准正式生效落地。社保与公积金基数虽然上限统一,但二者的下限和核定口径并不相同。很多企业容易混淆两个基数标准,造成错缴、少缴,引发社保稽查、滞纳金和用工风险。本文关于上海市社保和公积金基数新政作简要介绍,供现有及潜在客户参阅。

一、  政策执行周期与核算规则说明

  1. 执行周期

    时间: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本次调整更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算依据,由原依据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为以2025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核定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步适用该缴存年度周期。

  2. 月平均工资计算规则

    (1)
    在职老员工(2025年全年在岗)

    以员工2025年1-12月税前全部工资性收入核算月度平均工资,核算范围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各类岗位津贴、专项补贴、加班工资等全部合规劳动报酬。核算基数需剔除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扣款部分。

    (2)
    新入职员工(2026年新增入职)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按照员工入职次月全月工资性收入进行核定。

  3. 差额补差关键时限

    本次基数调整追溯至2026年7月1日执行,7-8月已按旧基数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需完成差额补扣补缴。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员补差,免收滞纳金;逾期未补缴的,将依法产生滞纳金、纳入社保稽查备案记录,对企业信用公示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二、  缴存基数上下限及来源详解

  1. 基数上限:37,731元/月

    依据2026年8月18日上海市公布数据,2025年度上海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2,577元。

    按照国家政策,缴存基数上限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2577×3= 37731元。

    员工月度平均工资高于37,731元的,社保及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37,731元封顶执行,超出部分不计入缴存基数核算范围。

  2. 基数下限

    (1)
    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限:2,740元/月

    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海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740元。所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740元。

    (2)
    社会保险缴存基数下限:7,546元/月

    社会保险缴存基数下限为社平工资60%,四舍五入取整数,即 12577×60%=7546.2元,最终核定社保最低缴存基数为7,546元/月。

    项目

    基数上限

    基数下限

    社会保险

    37,731

    7,546

    住房公积金

    37,731

    2,740

    补充住房公积金

    37,731

    2,740




三、  缴存比例

  1. 基础住房公积金(企业自主选档)

    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必须保持完全一致,仅可选取整数档位:5%、6%、7%,由企业自
    主选定档位执行。

  2. 补充住房公积金(自愿非强制)

    补充住房公积金为自愿缴存项目,不做强制要求,企业完成基础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后方可开通。单位与职工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保持完全一致,可选整数档位为1%—5%。

  3. 社会保险(五险)(固定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备注

    养老保险

    16%

    8%

    强制缴纳

    医疗保险

    (含生育保险)

    9%

    2%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

    0.2%-1.9%

    按企业行业类别确定费率




四、  企业高频违规误区

结合新政落地后的企业申报实操情况,现将四类高频合规误区汇总如下:

误区一:社保与公积金基数下限统一按2740元申报

该操作属于典型社保违规行为。公积金基数下限2740元/月,但社保基数下限为7546元/月,社保低基数申报将触发官方稽查,企业需补缴全部差额并承担相应合规责任。

误区二:新入职员工统一按最低基数申报

新政明确规定,新入职员工需以入职次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缴存基数,仅当员工实际工资低于法定基数下限时,方可按照对应下限标准兜底申报。

误区三:忽视2026年7-8月基数差额补差工作

本次政策追溯2026年7月1日生效,9月30日为补差补缴最后合规窗口期,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法产生滞纳金并留存企业不良合规记录。

误区四:公积金缴存比例随意搭配、采用非整数比例申报

根据缴存规则,公积金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必须完全一致,严禁设置差异化比例、非整数比例进行申报。

启源可为企业提供社保与公积金基数调整、差额补差测算、五险一金增减员、人事代缴托管等全流程服务,并提供长期人事政策咨询答疑。高效处理社保公积金基数补差、人员补缴等合规业务,助力企业规避用工纠纷,防范滞纳金及相关合规风险。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我们的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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