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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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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公司—公司合并

答え
问: 公司申请合并解散时,申请书应由何人代表具名盖章?
答: 应由合并存续公司代表公司之负责人代表申请。

问: 公司设立登记未满一年,可否与他公司合并?
答: 设立登记未满一年之公司可与他公司合并。

问: 合并新设公司订立章程时是否应由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
答: 合并新设公司订立章程应依上开规定由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

问: 存续公司之资本额无异动时,是否应检送会计师资本额查核报告书?
答: 需要,不论其资本额有无异动,均应检送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资产负债表及相关文件。

问: 公司合并基准日是否应经董事会订定?
答: 合并基准日,应以公司董事会决议所订之合并基准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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