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问答(五)
| 问: |
无记载不评价、何时记载何时评价原则是指什么? |
| 答: |
是指税务机关依托税务管理系统记载的客观信息开展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在记载到税务管理系统时纳入评价。 |
| 问: |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什么? |
| 答: |
是经营主体不经常产生的税务检查等指标信息,主要指税务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信息。 |
| 问: |
生产经营业务收入包括哪些? |
| 答: |
根据经营主体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反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综合确定,包括:增值税销售额(含预缴申报的销售额)、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营业收入、月(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收入、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支机构分配所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等;以投资作为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还包括取得的投资收益或利润。 |
| 问: |
经营主体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核)? |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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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税务机关对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实行什么方式的调整? |
| 答: |
税务机关对经营主体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经营主体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其当前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调整为D级。相关失信行为发生在以前评价年度的,应同步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D级。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经营主体在以前评价年度存在需扣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情形,或者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调整其相应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和评价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