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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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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失能年金给付个别化专业评估机制

答え
问:
什么是台湾失能年金给付个别化专业评估机制?
答:
失能年金给付个别化专业评估是以被保险人身体损伤程度为基础,先计算身体各损伤部位的全人损伤百分比,再考虑被保险人诊断失能后未来工作收入能力、职业及年龄等因素,综合评估整体工作能力减损百分比。

问:
台湾个别化专业评估机制何时施行?施行前同一失能状况已领一次金,是否能透过评估机制改领年金给付?
答:
个别化专业评估机制施行日期为2013年8月13日。
2013年8月12日前已提出申请失能给付,并经劳保局核付入账者,因法律不溯及既往,不得变更改领年金给付。但申请后尚未经劳保局核定者,为保障被保险人请领年金给付权益,得以书面向劳保局申请变更。

问:
是不是请领台湾「失能年金给付」都要进行个别化专业评估?
答:
不一定。
失能程度属于失能给付标准附表「终身无工作能力」的失能项目(共20项),无需进行评估,仍可依原规定请领失能年金给付。其余失能后无法返回职场工作且整体失能程度符合第1至7等级者,欲请领失能年金的话,则需进行个别化专业评估。

问:
经过台湾个别化专业评估后,是不是就一定可以按月领年金?
答: 不一定。
个别化专业评估后,必需同时符合下列3要件,才可以领取年金给付,否则被保险人所请失能给付将径按一次金发给:
  1. 整体失能程度达到失能给付标准第1至7等级。
  2. 经个别化专业评估整体工作能力减损达70%以上。
  3. 因失能致无法返回职场工作。

问:
进行台湾个别化专业评估需多久时间?年金何时开始发给?
答: 进行个别化专业评估前,劳保局需先收集病历、检测报告、职业工作内容及失能诊断书件等数据,再送专业医院评估,由于部分数据需洽请其他机关提供,相关作业时间约2个月左右。医院将评估结果回复本局后,符合年金规定者,会自申请当月起,按月发给,不因审查作业时间不同而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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