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相关问答
| 问: |
企业给员工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申报个人所得税? |
| 答: |
方式一:单独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式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由单位合并员工同一月份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工资薪金,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
| 问: |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款所属期如何判定? |
| 答: |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比如:某单位要发放2025年的年终奖,如果2025年12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如果2026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6年度的收入。 |
| 问: |
单位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在什么时候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
| 答: |
单位应在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次月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 |
| 问: |
纳税人在两家单位同时任职,两家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分别按单独计税方式申报吗? |
| 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 问: |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可以使用几次?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也适用吗? |
| 答: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按年度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