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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问答(六)

答え
问: 对外贸易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有什么后果?
答: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问: 哪些情形可能会被禁止或限制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
答: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境外个人、组织,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等措施:
  1.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 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的正常交易,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合法权益;
  3.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组织合法权益。

问: 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能对哪些事项进行调查?
答: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
  1.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
  2. 有关国家或者地区与贸易有关的壁垒;
  3. 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
  4. 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
  5. 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
  6. 为执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
  7. 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

问: 对外贸易调查有哪些方式?
答: 对外贸易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

问: 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如何公示?
答: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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