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的相关问答(一)
| 问: |
经营主体包括哪些类型? |
| 答: |
经营主体,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主体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主体。 |
| 问: |
经营场所指的是什么? |
| 答: |
经营场所(住所),包括在北京市依法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各类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 |
| 问: |
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登记如何管理? |
| 答: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登记管理参照其他经营主体的管理。 |
| 问: |
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 答: |
经营主体承诺从事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居住用途的建筑或者场地作为经营场所(住所)。 |
| 问: |
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有什么要求? |
| 答: |
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住所)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北京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违法建设或者已被认定为危险房屋的建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