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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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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外资投资- 审定

答え
问: 请问甚么是审定?
答: 审定为外资投资之公司于取得经济部投审司核准之外资资格核准函后,需依照指定资本额于指定期间内汇入筹备处,并与主管机关进行报告。

问: 请问审定需多久内完成呢?
答: 须于取得外资资格核准函发文日一年内完成审定。

问: 请问审定需附上甚么资料吗?
答: 需附上汇入汇款通知书、买卖水单及筹备处存折封面及显示到帐日之内页。

问: 请问会计师查核报告书可以代替审定吗?
答: 否,审定为通知经济部投审司资本额到位后会发布审定核准函,公司须凭该核准函及会计师查核报告书才可设立公司。

问: 请问审定可接受分批汇入资本额吗?
答: 可以的,但须于汇入两个月后分批办理审定,或直接一次到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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