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问答(一)
| 问: |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目的是什么? |
| 答: |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 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作用是什么? |
| 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
| 问: |
哪个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
| 答: |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
| 问: |
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境或者出境的要求是什么? |
| 答: |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
| 问: |
谁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手续? |
| 答: |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