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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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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外资投资- 退籍证明

答え
问: 请问甚么情况需要出具退籍证明?
答: 出生中国国内但持有他国护照之股东或有权控制人士,若以外资资格来台投资,应缴交除户籍证明正本于台湾经济部门。

问: 请问退籍证明可以使用国内地区当地地区户籍注销证明代替吗?
答: 不行,须为大陆公证处认证公安局核发之大陆除户籍证明才行。

问: 请问若未曾于大陆设立户籍的话怎么出具退籍证明?
答: 应检附经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验证之在大陆地区未设籍证明书。

问: 请问退籍证明正本是否会于公司设立完成后归还呢?
答: 不会,正本将会留存于台湾经济部门。

问: 请问甚么情况无须退籍证明呢?
答: 若以陆资身分来台投资的话,则无须检附退籍证明,但陆资投资于营业项目上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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