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年金丧葬给付申请
| 问: |
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
| 答: |
只要是在国民年金加保期间(65岁前)死亡的被保险人,就可以由「支出殡葬费的人」请领丧葬给付。 |
| 问: |
国民年金退保期间死亡可以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
| 答: |
如果是在「国民年金退保期间」或「65岁以后」死亡的人,由于死亡时不是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所以不能请领国民年金的丧葬给付。 |
| 问: |
丧葬给付可以领到多少钱? |
| 答: |
自2023年1月15日起,丧葬给付金额为19,761元×5=98,805元。 |
| 问: |
请领丧葬给付要怎么申请? |
| 答: |
请备妥下列书件寄送到劳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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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有规定要在多久期限内提出申请吗? |
| 答: |
丧葬给付必须在被保险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5年后才提出申请,因为已经超过申请期限,劳保局会不予给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