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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シンガポール

ご質問

消费税 (GST)

答え
消费税(GST)是对商品进口(由新加坡海关征收)以及新加坡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供应征收的广基税。

消费税免税适用于提供大多数金融服务,买卖和租赁住宅物业以及进口和本地供应投资贵金属的投资。 出口商品和国际服务也为零税率。

问: 是否应该在新加坡为公司注册商品及服务税?
答: 作为企业,当您的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时,您必须注册GST。如果您的企业的应税营业额不超过100万新元,您仍然可以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选择自愿注册GST。

问:
索取进项税额的条件。
答:
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索取进项税:
  • 您已经注册GST;
  • 有关货物或服务必须已经提供给您或货物已由您进口;
  • 商品或服务将被使用,或将用于您的业务;
  • 对于本地采购,在申请索回进项税时,你需要有效的税务发票(注明是开给您的),或简化税务发票;
  •  进口必须得到进口许可证的支持,表明您是有关货物的进口商;
  • 进项税额直接属于应税供应(即标准供应和零税率供应),或者是消费税范围外的供应(若在新加坡生产就是应税供应);
  • 在第26及27条消费税条例下,并没有被禁止索回的进项税。

问:
不允许索回的进项税。
答:
消费税(普通)条例第26及27条不允许以下支出申索进项税.
  • 提供给您的员工的家属或亲属的福利;
  • 使用私家轿车的成本和费用;
  • 体育和娱乐俱乐部收取的会费(包括转会费);
  • 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费,除非根据“工伤赔偿法令”,或根据“劳资关系法”的任何集体协议,该保险或赔偿是强制性的;
  • 涉及博彩、抽奖、彩票、水果机器或机会游戏的任何交易。


进口服务的商品及服务税的新规定是什么?
答:
为了调整新加坡商品和服务税待遇。 财政部长在2018年预算中宣布,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制度,对进口服务征税:
  • B2B导入的服务将通过反向收费机制征税
  • 通过海外供应商注册制度对企业对消费者(“B2C”)数码服务征税

B2B供应品是指提供给GST注册人员的供应品,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经营者。

B2C供应品是指提供给非GST注册者的产品,其中包括未注册GST的个人和企业。

问:
在GST注册之前,我们可以索回进税额吗?
答:
一般来说,如果您不是一个GST注册企业,您就不能对您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所产生的GST进项税申请索回。但是,如果您符合特定的条件,您可以申请索回在注册GST之前6个月内所产生的GST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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