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新《增值税法》的相关问答(二)
问: |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么? |
答: |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
问: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
答: |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
问: |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
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
问: |
什么是应纳税额? |
答: |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进口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为关税计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问: |
谁是扣缴义务人? |
答: |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扣缴义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按照销售额乘以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