ホーム   よくあるご質問  移民签证 & 人力资源  中国  中国劳动关系Q&A 

よくあるご質問

シェア

移民签证 & 人力资源 - 中国

ご質問

中国劳动关系Q&A

答え
中国劳动关系Q&A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按照要求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等相关事宜。中国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有人事方面的合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启源。

Q:
劳动关系具体是指?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按照法律法规在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Q:
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A: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16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许多国际企业与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常常会是境外公司。由于目前境外公司并不属于中国目前法律认定的用工单位,在劳动者或者境外企业在提出中国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时,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可能并不会判定中国员工与境外公司产生劳动关系。境外企业可能不受中国劳动法约束,同时劳动者可能并不受中国劳动法所保护。
企业与退休返聘人员建立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Q: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A:
具体相关内容可以参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是否有以下的情形:

No.

情形

凭证

举证责任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可以参考以上的主体定义,主要为营业执照、行业资格证等等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考勤记录、奖惩机制、假期管理等等

用人单位

3.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用人单位

4.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

5.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有以上情况,便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Q:
有哪些情形可能导致事实劳动关系?
A:
可能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口头约定劳动关系后,未能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终止在续约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双重劳动关系;
  4. 以其他合同关系代理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劳务关系,但实质为劳动关系;
  5. 书面劳动合同构成条件缺乏或者违反相关条例导致的无效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开始实施该劳动合同关系。例如,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薪资或者用工时间等等。

Q:
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时候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A: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将从用工之日开始算起。

Q: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并未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导致什么后果?
A: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言語選択

English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閉じ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