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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相关问答(一)

答え
问: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
  1.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 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问: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
答: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问: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
答:
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问:
邮政服务具体是指哪些?
答: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问: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哪些?
答: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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