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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馬來西亞

問題

馬來西亞公司章程修訂Q&A

答案
問: 馬來西亞公司是否可以修改其章程?
答: 可以。根據《公司法2016》第36條,馬來西亞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修改其章程。在標準程序無法實施的情況下,也可依據第37條通過法院命令進行修改。

問: 修改章程是否需要所有股東一致同意?
答: 不需要。章程的修改須通過特別決議,即需獲得至少75%有權對該決議投票的股東批準。

問: 馬來西亞公司修改章程的申報期限為何?
答: 公司須在特別決議通過之日起30天內,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CCM”)提交相關文件。

問: 修改章程時需向CCM提交哪些文件?
答: 公司必須向 CCM 提交以下文件:
  1. 根據《公司法2016》第36條文發出的通知書
  2. 批準修改的特別決議副本
  3. 經修訂的公司章程

問: 馬來西亞公司是否可以完全廢除其章程?
答: 可以。馬來西亞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撤銷其章程。章程撤銷後,公司將僅受《公司法2016》的相關規定所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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