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相關問答(一)
| 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什麽時候施行? |
| 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
| 問: |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目的是什麽? |
| 答: |
為了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礦產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和礦業權人合法權益,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要,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 問: |
哪些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 答: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勘查、開采礦產資源,開展礦區生態修復等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
| 問: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所稱礦產資源是指什麽? |
| 答: |
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等形態的自然資源。礦產資源目錄由國務院確定並調整。 |
| 問: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應當遵循什麽原則? |
| 答: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國內國際,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並重,遵循保障安全、節約集約、科技支撐、綠色發展的原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