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常见问题  企业服务  其他管辖区  马绍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 - 不记名股票 

常见问题

分享

企业服务 - 其他管辖区

问题

马绍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 - 不记名股票

答案
问:
什么是不记名股票?
答:
不记名股票是一种无须登记在自然人或公司名下的股份类别,持有股票者即拥有该股票的全部拥有权。

问:
马绍尔群岛公司能否发行不记名股票?
答:
马绍尔群岛公司可以发行不记名股票,但需要办理额外申报。另外,现有公司或许需修改成立章程以包含不记名股票的有关部份。

问:
如果我们的公司想发行不记名股票,我们应该怎样做?
答:
公司须向当地公司注册处提交《不记名股票持有人及实益拥有人声明书》,并须提供股票副本和不记名股票持有人及实益拥有人的护照副本以办理存档。
启源可协助安排存档事宜,请联系我们了解更多详情。

问:
声明书中会包含哪些资料?
答: 声明书会包括以下与不记名股票持有人有关的资料:
一、  姓名;
二、  地址;
三、  国籍;
四、  出生日期;
五、  已向持有人发行的股份总数;
六、  股份类别(如适用); 及
七、  向持有人发行股份的日期。

此外,亦包括以下与不记名股票实益拥有人相关的资料:
一、  姓名;
二、  地址;
三、  国籍; 及
四、  出生日期。

问:
不记名股票持有人及实益拥有人的资料是否可供公众查阅?
答: 公众无法获取不记名股票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的资料。

问:
如果我们不安排申报备案会怎样?
答:
公司应当注销未办理备案的股东、实益拥有人的不记名股票。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