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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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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 新加坡

问题

新加坡公司审计要求与合规常见问题解答

答案
问: 哪些类型的公司可符合审计豁免?
答: 若公司在最近连续两个财政年度中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中的至少两项,可被视为“小型公司”,从而符合审计豁免条件:
  1.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
  2. 总资产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
  3. 员工人数不超过50人

对于属于集团的公司,还必须同时符合“小型集团”的条件。

若集团在最近连续两个财务年度中,以合并基础符合以下三项标准中的至少两项,则可被视为“小型集团”:

  1. 合并营业收入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
  2. 合并总资产不超过新加坡币1,000万元
  3. 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人

问: 即使公司符合豁免条件,是否仍可自愿进行审计?
答: 即使公司符合审计豁免条件,仍可选择自愿进行审计。

问: 如果公司符合审计豁免,是否仍需委任审计师?
答: 符合“小型公司”(以及适用时的“小型集团”)标准的公司,无需委任审计师。

问: 即使公司符合审计豁免条件,是否仍有可能需要进行审计?
答: 即使公司符合审计豁免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需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例如:

  1. 在ACRA或其他监管机构进行审查或调查时
  2. 银行或金融机构在融资或信贷安排中提出要求
  3. 股东基于公司治理、争议解决或信息透明度提出要求
  4. 在融资、并购交易或尽职调查过程中需要

在上述情况下,即使法律上无强制要求,公司仍可能基于自愿或合同约定进行审计。

问: 公司应何时完成法定审计?
答: 审计应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AGM)及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通常为财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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