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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育嬰留職停薪的健保費與補充保費

答案
問: 員工育嬰留停時,公司負擔及員工自付的健保費應如何繳納?
答: 員工於育嬰留停期間可以選擇於原公司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如員工選擇於原公司繼續投保,不得調降其投保金額,並填寫「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公司負擔的健保費,由臺灣勞動部門補助,免予繳納,不會出現在公司的保險費繳款單。員工應自付的健保費,繳款單將由健保署寄發,由員工自行持單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

問: 育嬰留停期間,員工依附眷屬健保費如何繳納?
答: 健保費員工自付部分,如有眷屬依附投保,繳款金額則會包含本人及眷屬,繳款單將由健保署寄發,由員工自行持單繳納,繳款期限得遞延3年。公司負擔部分,由臺灣勞動部門補助。

問: 母親要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也順便要幫新生兒健保加保,應如何辦理?
答:
  1. 母親部分:填寫「育嬰留職停薪異動申報表」時,一起檢附新生兒之戶籍數據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2. 新生兒部分:可由公司協助填寫「加保表」。只要是在臺灣出生的新生兒,其出生日即為加保日,並應於出生後60日內辦妥。或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直接填寫申請表辦理健保加保與制卡。

問: 育嬰留停期間的投保金額,是否計入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之投保金額總額?
答: 一般來說,公司應負擔補充保險費,系以「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扣除「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計算。員工育嬰留停期間,公司並無支付薪資給該員工,故育嬰留停的員工,不計入投保單位「受雇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

問: 年終及獎金發放日適逢員工育嬰留職停薪,雇主可以不發給嗎?
答: 公司發放年終或獎金時,如以員工考績、年資等做為發放依據,而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如已符合發放條件,不能以「發放日當天不在職」為由拒絕發放,公司仍要依約定或按在職時間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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