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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相關問答(一)

答案
問: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目的是什麽?
答: 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問: 哪個部門主管會計工作?
答: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問: 各單位應當對哪些經濟業務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答:
  1. 資產的增減和使用;
  2.  負債的增減;
  3.  凈資產(所有者權益)的增減;
  4.  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增減;
  5.  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6. 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問: 會計年度是怎樣規定的?
答: 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問: 會計核算以哪個幣種為記賬本位幣?
答: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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