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相關問答(一)
| 問: |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目的是什麽? |
| 答: |
為了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 問: |
哪個部門主管會計工作? |
| 答: |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
| 問: |
各單位應當對哪些經濟業務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
| 答: |
|
| 問: |
會計年度是怎樣規定的? |
| 答: |
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 問: |
會計核算以哪個幣種為記賬本位幣? |
| 答: |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