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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及已婚人士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答案
如閣下在香港須繳納薪俸稅或已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便已可享有基本免稅額。 除此之外,閣下亦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所訂明的條文申索其他免稅額,透過這些免稅額來減少閣下應課稅的入息總額,以下是香港基本及已婚人士免稅額的常見問題:

問: 除基本免稅額外,香港納稅人還可享有哪些免稅額?
答: 在每一個課稅年度,如閣下符合指定條件,便可享有基本免稅額或申索其他免稅額,其他免稅額包括:

  • 已婚人士免稅額
  • 子女免稅額
  •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 供養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 單親免稅額
  •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 傷殘人士免稅額

問:
香港納稅人是否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及已婚人士免稅額?
答:
假如閣下在有關課稅年度已婚並已獲香港稅務局給予已婚人士免稅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則不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稅額。

問:
誰人可在香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答:
閣下只需要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的任何時間屬已婚並與配偶同住或與配偶分開居住,但有供養或經濟上支持對方,且符合以下情況,便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 至2017/18課稅年度為止,閣下的配偶在有關課稅年度沒有任何應課稅的薪俸稅入息;或 閣下及配偶已選擇合並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
  • 自2018/19課稅年度起,閣下的配偶在有關課稅年度沒有任何應課薪俸稅入息,且沒有選擇自行以個人入息課稅作為其評稅方法;或閣下及配偶已選擇合並評稅或共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問:
基於《香港稅務條例》,同性婚姻是否享有與異性婚姻同等待遇?
答:
就《香港稅務條例》第2(1)條而言,同性婚姻現被視為有效婚姻。同性婚姻有權享有與異性婚姻同等待遇,例如有權與其配偶共同選擇合並評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並有權就其配偶申索免稅額或稅項扣除。

問:
如何在香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答:
閣下如欲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只須在有關的課稅年度填寫閣下的個別人士報稅表第9.1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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