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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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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应办理健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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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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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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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满6个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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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投保条件者(例如户籍迁出、居留证逾期、外籍人士工作就学期满离境,如:侨民离境,外籍生、侨生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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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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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健保退保应准备何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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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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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退保应备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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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本人」及随同其参加健保的每位「眷属」的身分证明文件正本(如为港澳或大陆地区或外籍人士,应带居留证明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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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的身分证明文件正本。(如非法定代理人亲办,请加带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证明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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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及代办人的印章(亲临现场可签名不须印章;如非法定代理人亲办,请加带法定代理人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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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明文件:(1)死亡:死亡证明或除户誊本。(2)失踪满6个月:警察机关受理案件证明单。(3)丧失投保资格者(户籍迁出、居留证逾期、外籍人士居留期限届满):除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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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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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民离境如何办理健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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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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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健保的侨民,离台前如主动向户政机关办理户籍迁出,即可向健保署申请自除籍日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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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健保的侨民,若返回侨居地超过3年未回台,经户政机关依法规定直接办理户籍迁出,健保署将自除籍日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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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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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未入境,户籍被迁出,健保会被退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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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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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设有户籍者,若因出境2年以上未入境,导致户籍被迁出,健保署将自除籍日退保。当再次返回入境设籍时,请依下列情形办理健保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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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退保未超过2年即返回入境设籍者,应自设籍日即投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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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退保超过2年以上才返回入境设籍者,须在台设籍满6个月,始得加保健。但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不受6个月限制,自受雇之日起即可加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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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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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籍者还要缴健保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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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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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台湾地区已除籍,即不具健保资格,应办理退保,退保月份起即不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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