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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台湾公司- 解散清算及停业

答案
问: 请问停业及清算有何差别?
答: 停业为暂时向政府申请停止营业,公司仍然存在,日后可以办理复业;解散清算为公司决定终止营业并上进入清算程序。

问: 请问公司公司办理解散登记后,是不是就代表公司已经完全消灭吗?
答: 不是,必须向法院完成清算程序并取得核准函文后才视为完全消灭。

问: 请问谁负责办理清算事宜呢?
答: 公司可自行向法院申请清算人就任,一般该人士为公司负责人,但公司亦可自行任派他人。

问: 请问公司清算解散需要多久时间呢?
答: 须至少六个月以上。

问: 请问停业申请的主管机关为谁呢?
答: 主管机关为各辖区之税捐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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