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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问与答(二)
| 问: |
谁是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
| 答: |
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
| 问: |
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是指什么? |
| 答: |
是指作为应税交易购买方的境内单位。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 |
| 问: |
扣缴义务人对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应如何计算应扣缴增值税? |
| 答: |
应扣缴增值税=销售额×规定征收率。 |
| 问: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是多久? |
| 答: |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为一个月,应当自发生应税交易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
| 问: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申报该如何处理? |
| 答: |
扣缴义务人发生应扣未扣税款、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申报、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情形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