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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司- 投资代理人授权书
| 问: |
请问什么是投资代理人授权书? |
| 答: |
投资代理人授权书是外国投资人委托在台湾有居所的自然人,代表其在台湾办理投资相关申请及程序的授权文件。 |
| 问: |
请问外谁可以担任外国投资人的投资代理人? |
| 答: |
投资代理人须为在台湾有居所的自然人即可,不能由法人担任。 |
| 问: |
请问投资代理人授权书需要公证或验证吗? |
| 答: |
需要。一般可依规定由台湾驻外馆处、当地政府机关、法院或当地公证人等办理。 |
| 问: |
请问投资代理人授权书有有效期限吗? |
| 答: |
经公、认、验证后的投资代理人授权书,原则上须于公、认、验证后1年内送件。 |
| 问: |
请问投资代理人是不是代表外国投资人持有台湾公司的股份呢? |
| 答: |
不是。投资代理人主要是代表外国投资人办理台湾投资相关申请及行政程序,并不因此成为实际投资人或取得台湾公司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