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常见问题  企业服务  中国台湾  健保投保单位的成立与相关流程 

常见问题

分享

企业服务 - 中国台湾

问题

健保投保单位的成立与相关流程

答案
问: 一般公司行号,该如何新成立健保投保单位?
答: 公司行号新成立投保单位,应检附文件:
  1. 投保单位成立申报表(A表)。
  2. 保险对象投保申报表(D表)。
  3. 负责人身分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核准设立函(登记设立表)。
  5. 营利事业登记证复印件。
  6. 单位印信及负责人印章。
  7. 统一编号编配通知书复印件(若无可免附,并请于「投保单位成立申报表」上注明『尚未申请』)。

问: 公司行号在「筹备处」阶段,可以先成立健保投保单位吗?
答: 可以,于申请时请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发之许可或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填写「健保投保单位成立申报表」及负责人/员工加保表。

问: 公司负责人一定要在自己的公司加保健保吗?
答: 负责人之健保依下列情况办理:
  1. 负责人已在其他单位以正职身分投保:若公司尚未雇用员工时,可暂不成立健保投保单位;日后欲成立健保投保单位时,负责人仍可继续于原单位投保,检附在保证明及注明在保单位。
  2. 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投保:公司须成立健保投保单位,并为负责人办理加保。
  3. 负责人的健保为强制加保,不能重复投保或随意挂在工会、公所或眷属名下。

问: 是否能于网络申请成立健保投保单位作业?
答: 是的,如欲网络申请健保投保单位,可于健保署全球信息网首页>网络柜台>承保网络柜台,进行申请投保单位成立作业,同时亦可办理该单位所属保险对象首次加保作业。

问: 申请公司(商业)设立登记时,可同时成立健保投保单位吗?
答: 可以,于「公司(商业)设立一站式在线申请作业网站」在线申请公司(商业)设立登记,可同时成立健保投保单位,并可办理第一次人员投保手续;如尚未雇用员工者,无法利用网络在线申请。附件数据将由经济部直接将核准数据传输至健保署,申请人无须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Bahasa Melayu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