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49)
| 问: |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因减持股份及分红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是否需要在上市公司注册地开立? |
| 答: |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已废止,且《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指引(2024年版)》已放宽外国投资者减持A股上市公司所涉账户开户地要求。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因减持股份及分红而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时,可免除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第二部分第(二)条“应当在上市公司注册地开立”的要求。减持资金汇出时,银行应审核外汇局减持登记相关情况,确保减持金额在可流出范围内;分红资金汇出时,银行应审核分红派息公告及税务凭证。 |
| 问: |
企业在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业务(ODI)人民币汇出时,如在商务、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ODI出资币种为外币,需要重新变更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吗? |
| 答: |
不需要,银行可依据商务、发改部门出具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经市场汇率合理折算成人民币后,在折算金额内办理资金汇出。 |
| 问: |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均可以购汇汇出吗? |
| 答: |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由境内机构因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经批准的证券投资等业务从中国境内居民机构或个人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汇入的资金可以购汇汇出,具体业务范围参照购售业务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汇入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 |
| 问: |
境内企业用境内股权置换境外企业的股权,且不涉及现金交易,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中方投资额? |
| 答: |
境内企业采用股权置换的方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时,可按照公允价格(例如上市公司可按照股票市值换算)以及交易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方法来计算中方投资额。 |
| 问: |
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是否需要办理外汇登记? |
| 答: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通知》(汇发〔2024〕12号)2.2.4.1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初始登记第(1)条: 境内银行在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向境外出资前,应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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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对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资源勘探费等)规模较大的,投资主体可以按11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对项目前期费用提出核准、备案申请。该类情形下,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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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企业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核准、备案的,申报材料与一般项目核准、备案的申报材料要求一致,企业可查阅11号令和配套格式文本。投入前期费用时无法取得的文件,企业做出合理、充分说明后可不提供。例如,企业A拟开展可行性研究或资源勘探,不涉及签署投资协议。企业A对该情况作出合理、充分的说明后,可以不提供该项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