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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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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ODI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问题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26)

答案
问: 中资企业名称变更了需要申请境外投资ODI备案变更吗?
答: 中资企业,即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需要向原备案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变更。

问: 中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向发改委申请境外投资ODI备案?
答: 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变更不属于《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必须变更的情形,因此中资企业不需要向原备案发改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变更。

问: 中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平台公司是否可以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
答: 根据商务部门的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形的境外平台公司可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1.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
  2. 为境外上市目的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3. 最终控制的资产在境内的境外投资,为其境外设立第一层级平台公司办理备案手续;
  4. 为境外发债目的设立的投资平台(境内投资主体应事先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备案确认文件并提交作为证明)。

问: 中资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公司注销后是否需要向商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答: 需要,中资企业应在完成境外公司注销手续后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的注销手续。

问: 中资企业投资设立的境外公司注销后是否需要向发改委办理注销手续?
答: 已完成的境外投资项目,如境内企业计划减资、注销或退出项目,无需履行变更手续。如境外投资项目尚未完成,境内企业则需要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原核准或备案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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