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20)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在国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要到哪里报到登记? |
| 答: |
中资企业在国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办理报到登记。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在澳门投资设立子公司要到哪里报到登记? |
| 答: |
中资企业在澳门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办理报到登记。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3号。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要到哪里报到登记? |
| 答: |
中资企业在香港投资设立的企业应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办理报到登记。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60号。 |
| 问: |
中资企业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如果证书内容发生了变更是否要重新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 |
| 答: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内容发生变更的,中资企业应向原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将颁发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问: |
中资企业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一直没有发生实际投资,会有什么影响? |
| 答: |
根据现行规定,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中资企业未在境外开展实际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后续中资企业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重新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