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业务的相关问答(十二)
| 问: |
拍卖标的如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 答: |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
| 问: |
拍卖人收取的佣金如何确定? |
| 答: |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
| 问: |
拍卖成交,但未约定佣金比例的拍卖人如何收取佣金? |
| 答: |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
| 问: |
拍卖未成交,拍卖人如何收取佣金? |
| 答: |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
| 问: |
法拍品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如何收取佣金? |
| 答: |
法拍品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