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03)
| 问: |
境内企业以境内股权置换境外企业的股权,不涉及现金交易,如何计算中方投资额? |
| 答: |
境内企业以股权置换方式进行境外投资活动,可按照公允价格(比如:上市公司可按照股票市值换算)和交易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方法计算中方投资额。 |
| 问: |
境内企业进行内部架构调整,由境内子公司A并购境内子公司B持有的境外资产C,交易协议的金额为1美元。申请项目备案时中方投资额应为1美元还是境外资产C的实际价值? |
| 答: |
境内企业进行内部架构调整,由境内子公司A并购境内子公司B持有的境外资产C,在申请该项目备案时,中方投资额可按照协议约定金额1美元申报。 |
| 问: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材料中要求填写“投资主体近两年信用情况”,如果投资主体注册不满两年,应如何填写? |
| 答: |
如果投资主体注册不满两年,可以填写投资主体从注册至今的信用情况。但要注意的是,该项需要填写的内容应包括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近两年信用情况。 |
| 问: |
企业在“投资主体的信用情况”中填写“无违法违纪记录”,备案机关如何核实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
| 答: |
投资主体应当对通过网络系统和线下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备案机关核实信用情况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
| 问: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有何要求? |
| 答: |
投资主体应提供最新年度或半年度(日历年度或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应提供投资主体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