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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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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ODI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问题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101)

答案
问: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第二项“投资主体情况-近两年信用情况”,如果投资主体注册不满两年,能否填写?如何填写?
答: 如果投资主体注册不满两年,可以填写投资主体从注册至今的信用情况即可。但要注意的是,该项需要填写的内容应包括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近两年信用情况,详情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格式文本”中的填写说明。

问: 申报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时要求提供的“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有无具体要求?
答: 投资主体应提供最新年度或半年度(日历年度或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主体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应提供投资主体控股股东、普通合伙人或实际控制人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问: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提供意向性协议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答: 投标、并购、合资、合作等项目,投资主体应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项目实施前无法取得上述协议或类似文件的,投资主体作出合理、充分的说明后可以不提供本项附件。

问: 项目备案名称太长或表述不准确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答: 项目名称太长或表述不准确会导致系统出现异常,无法下载项目资料。一般应包括投资主体、投资目的地和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

问: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方的100%股权转给境外公司或境外个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企业先要在境外当地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后再办理境外投资证书注销手续。

问:
公司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如何向中国驻外(各国)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答:
取得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在境外工商部门注册完毕之后,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持《报到登记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在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工商部门注册文件复印件等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经商处室收到后,填写《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并盖章,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扫描回执上传,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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