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九十五)
| 问: |
海外公司已经注册了,还能补做ODI备案吗? |
| 答: |
可以,但属于补备案,可能会面临处罚。逾期1年内补办,处投资额1%-3%罚款;逾期超1年,可能纳入信用黑名单,限制法人代表出境。 |
| 问: |
利润再投资是否重新备案? |
| 答: |
若利润用于原备案项目的流动资金补充,一般不需新备案;但若投向新项目或敏感行业,则需重新补充备案。 |
| 问: |
境内企业可否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的境外投资项目? |
| 答: |
境内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的境外投资项目,须准备对应不同境外投资项目的相关申报材料向有关部门递交。 |
| 问: |
什么是ODI联合申报? |
| 答: |
指两个或以上境内企业(如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同一境外项目时,需向发改委和商务部提交的联合备案或核准申请。各投资主体需分别准备ODI申报材料,但项目材料可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或持股投资比例相同各方协商确定的投资者作为主申报人提交。 |
| 问: |
联合申报适用于哪些场景? |
| 答: |
多家企业合资设立境外公司;境内财团联合并购境外标的;集团内多个子公司共同增资境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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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联合申报是否需要所有企业单独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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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不需要。多个境内机构投资者共同投资同一境外公司时,持股比例或投资金额较大者或各方持股比例或投资额相同各方协商确定的申报人作为主申报人,与其他投资者联合向主申报人注册地的省级商委、发改委提出 ODI备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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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若联合申报中某家企业被驳回,其他企业应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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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被驳回企业需补充材料重新申请,其他已通过企业可先行汇出资金,但需在投资协议中约定退出或调整股权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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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联合投资协议需包含哪些关键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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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各方出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到位时间及违约责任;ODI备案失败时的退出机制;项目决策权分配(如董事会席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