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八十七)
| 问: |
中资企业设立不开展实质经营的境外投资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境外投资ODI备案? |
| 答: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暂不予备案或核准。 |
| 问: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年有效期届满后是否可以申请延期? |
| 答: |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第3号令)规定,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境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证书失效后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先申请注销原证书,然后再重新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如境内企业已开展该项境外投资(即在证书载明的中方协议投资金额额度内向该境外企业汇出过资金),则该证书长期有效。 |
| 问: |
中资企业的名称变更了,是否需要重新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答: |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因此,境内投资主体的名称发生了变更,需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换领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需要填报商务部的年报吗? |
| 答: |
境内投资主体在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无论是否有投资汇出均需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年报。 |
| 问: |
中资企业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需要填报外汇管理局的年报吗? |
| 答: |
境内投资主体在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后,需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上一年度的ODI存量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