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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制度

日本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制度

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制度(出生时育儿休业)是以促进男性参与育儿为主要目的而创设的制度。将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视为育儿的入口,让男性感受到育儿的不易及幸福感,增加男性在家庭育儿方面的参与感,使其重新审视育儿休业的重要性及休业后的工作方式。

孩子刚出生后,对男性需求很高,因此男性育儿休业的获取需求也随之增高。为了支援女性,相比以往的育儿休业,男性可以更灵活地取得此制度规定的出生时育儿休业。针对一些担心取得长期育儿休业是否给业务带来不便等而感到不安的男性来说,可以尝试短期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

本指引中,启源将参照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资料,简要介绍日本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制度,整理归纳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特征,提供给启源的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参考。另外,本所可协助计算及代付日本公司员工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之服务,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本所专业顾问。

一、  产后爸爸育儿休业

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法定正式名称为“出生时育儿休业”,因规定劳动者在产后8周的产后休业期间无法申请取得,因此申请“出生时育儿休业”的劳动者几乎为男性劳动者,因此被普遍称为“产后爸爸育儿休业”。不过,如对象子女是养子女时,符合法律条件的女性劳动者也可以申请获得“出生时育儿休业制度”。原则上,在子女出生后8周内未获得产后休业的男性及女性劳动者,可以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以养育子女。

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期间为子女出生后8周内的最多28天,28天最多可分为2次休完。如子女出生后8周之后、或劳动者已休满28天后,劳动者仍有看护子女的需求,可申请育儿休业。

二、  适用对象

日本育儿介护休业法规定,无论男女,原则上都可以申请获得产后爸爸育儿休业,但下列劳动者如果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协定时,雇主可以拒绝该劳动者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申请:
  1. 日工(即使未签订劳动协定亦无法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
  2. 连续受雇期间未满1年的劳动者;
  3. 提交申请日起8周内明确结束雇用关系的劳动者;
  4. 单周规定劳动天数不超过2天的劳动者。

对于被定期雇用的劳动者,如果该劳动者提交申请当日,其子女的出生日期或预定出生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满8周次日至此后6个月之内的期间中,雇用合同被终止或且明确不会续签时,该劳动者无法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

三、  子女范围

因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属于育儿休业的一种,因此,只要在法律上与劳动者具有亲子关系的子女,无论亲生子或养子,均在育儿休业的子女范围内,甚至包括劳动者正在养育的、仍处于试养期的养子。男性为了照看有事实婚姻的妻子的子女而申请育儿休业时,在申请时需要进行认知确认。父母双方都可以申请获得育儿休业,即使配偶是全职家庭主妇(夫)或配偶在育儿休业期间中。

四、  申请方法

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必须由劳动者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方法向雇主提交申请,才可获得。原则上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雇主提交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申请,如雇主同意,可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使用电子邮件提交申请时,仅限数据可以导出为纸质资料的电子邮件形式,该电子邮件形式包括互联网、网页邮箱、LINE、Facebook等。

五、  申请期限

原则上,劳动者应在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的2周前提交休业申请,否则雇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劳动者原定申请的休业起始日后3天内)重新指定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申请提交日应由劳动者判断,雇主无权强制劳动者过早地提交申请。如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则允许劳动者在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的1周前提交休业申请:
  1. 子女早于预产日出生;
  2. 配偶死亡、患病或受伤等,无法养育相关子女;
  3. 配偶不再与相关子女同居;
  4. 子女受伤、患病、或者身体或精算上出现残障,需要2周以上的看护;
  5. 向保育所提交了子女的入所申请,但目前无法入所。

六、  申请信息

劳动者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1. 申请日期;
  2. 劳动者姓名;
  3. 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子女尚未出生时,则提供预产日期)、与劳动者的关系;
  4. 休业起始日及截止日;
  5. 有本次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对象子女之外的、其他出生后未满8周的子女时,该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劳动者的关系;
  6. 子女是养子时,领养关系效力发生日;
  7. 因特殊原因导致劳动者指定的休业起始日在提交申请日起1周之内时,该特殊原因。

除上述信息外,雇主有权要求劳动者提供与申请有关的子女的出生证明。

七、  雇主义务

雇主在收到劳动者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申请后,应在1周以内向该劳动者发出受理申请的通知,并告知劳动者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起始日及截止日,如雇主拒绝劳动者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申请,则必须提供合理理由,公司经营困难、事务繁忙等等视为不合理理由。

八、  变更休业期间申请

满足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在每次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时,有且仅有1次申请提前休业起始日的机会。上述“一定条件”指,子女在原定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前出生且早于原定出产日的情况、或配偶死亡、患病、负伤的情况。劳动者如果需要将起始日提前,则应最晚于原定的起始日前1周提交提前申请,否则雇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劳动者原定申请的休业起始日后3天内)重新指定变更后的起始日。

另外,劳动者在原定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截止日的2周前,在每次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时,有且仅有1次申请延后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截止日的机会,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劳动者提交变更休业期间申请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雇主同意时)的形式向雇主提供以下信息:
  1. 原定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截止日;
  2. 提交变更申请的劳动者的姓名;
  3. 拟变更后的产后爸爸育儿休假的起始日或截止日;
  4. 变更的理由(申请延后截止日时除外)。

九、  申请撤回

劳动者在原定的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前,可以任意撤回休业申请,但即使撤回休业申请,仍会消耗1次产后爸爸育儿休业的申请次数,即该劳动者日后针对同一子女只可再申请1次产后爸爸育儿休业。如果撤回了2次休业申请,则该劳动者针对同一子女无法再申请产后爸爸育儿休业。

十、  休业期间中的工作安排

如果劳动者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定中规定劳动者可以于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期间安排工作,则该劳动者可以在产后爸爸育儿休业起始日前,向雇主申请在休业期间的工作日期,也可以在休业起始日前变更已申请取得的休业中工作日期。

雇主收到劳动者关于产后爸爸育儿休业期间的工作安排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回复劳动者,并出示在合理范围内的休业中工作日期。劳动者在收到经雇主批准的休业中工作日期通知后,可以在休业起始日前撤回全部或部分休业中工作日期,如在休业起始日后希望撤回,则应满足一定条件(例如配偶死亡、受伤、患病、精神或身体出现残障、与配偶离婚等等)。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日本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签证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会计及薪资社保相关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参考资料:

1.   日本劳动合同书的记载内容

2.   日本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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