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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问题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税务有权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将其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

一、  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定义

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直接持有,且转让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境内机构、场所财产,中国境内不动产,在中国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资产等。

二、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定义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境外企业股权及其他类似权益,产生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同或相似实质结果的交易,包括非居民企业重组引起境外企业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  判断合理商业目的需考虑的因素

判断合理商业目的,应整体考虑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相关的所有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以下相关因素:

  1. 境外企业股权主要价值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
  2. 境外企业资产是否主要由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其取得的收入是否主要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
  3. 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是否能够证实企业构架具有经济实质;
  4. 境外企业股东、业务模式及相关组织架构的存续时间;
  5.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境外应缴纳所得税情况;
  6. 股权转让方间接投资、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与直接投资、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的可替代性;
  7. 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所得在中国可适用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情况;
  8. 其他相关因素。

启源温馨提示:

在实际税收征管处理中,税务往往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交易的整体安排和所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通常来讲税务会综合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1. 通过被转让的境外企业股权价值来源以及境外企业资产和收入构成来判断间接转让交易的主要标的是否为中国应税财产。
  2. 通过功能风险分析判断被转让的境外企业及下属其他境外中间层公司的经济实质。通常从相关企业股权设置以及人员、财产、收入等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入手,分析被转让企业股权与相关企业实际履行功能和承担风险的关联性,及其在企业集团架构中的实质经济意义。
  3. 通过时间间隔考量间接转让交易及相关安排的筹划痕迹。
  4. 通过境外应缴税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跨国税收利益。境外应缴纳所得税情况包括股权转让方在其居民国应缴税情况和被转让方所在地应缴税情况。应缴税情况不仅考虑间接转让交易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还要考虑境外盈亏抵补、亏损结转等影响境外所得税税基的境外税收法律适用情况。如果在股权转让方居民国和被转让方所在地总体应缴纳所得税低于该间接转让交易在我国应缴税数额,那么就可以证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存在跨国税收利益。
  5. 通过直接投资、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与间接投资、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间的可替代性分析判定间接交易是否存在合理商业实质。可替代性分析会从市场准入、交易审查、交易合规和交易目标等多种商业和非商业因素进行考虑,不会仅凭单一因素(如市场准入限制)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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