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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舊商標法對比問答(三)
| 問: |
新商標法的商標申請主體範圍有變化嗎? |
| 答: |
從舊商標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調整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 |
| 問: |
新商標法裏商標申請文件的形式要求變了嗎? |
| 答: |
舊商標法允許書面形式或數據電文,新法把數據電文明確視為書面形式,線上提交申請的效力認定更規範。 |
| 問: |
新商標法裏同日申請相同商標,還是先使用的拿證嗎? |
| 答: |
核心規則沒變,和舊商標法保持一致,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
| 問: |
新商標法裏外國人來中國申請商標的規則變了嗎? |
| 答: |
擴展了涉外申請主體範圍,在中國無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合規代理機構辦理。 |
| 問: |
新商標法裏商標異議的中止審查規則有變化嗎? |
| 答: |
新商標法全流程涉及在先權益確定需以另案結果為依據的案件,都可以中止審查。 |